昆明市公安局泛亞有色專案組31日晚間通報,現(xiàn)已基本查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昆明泛亞有色)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。
通報稱,2015年年底以來,在公安部的統(tǒng)籌指揮和云南省委、省政府、昆明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,公安機關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昆明泛亞有色)及其關聯(lián)公司、授權服務機構涉嫌犯罪依法立案偵查,F(xiàn)已基本查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。目前,公安機關正在深入對泛亞有色及其關聯(lián)公司、授權服務機構開展偵查,全面加強追贓挽損工作。
近日,公安機關將在《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》上啟動昆明泛亞有色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工作,希望投資人全面、準確、如實填報信息,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案件,依法維護合法權益。
泛亞有色金屬投資交易所于2011年成立,有正規(guī)手續(xù),但它后來通過日金寶的網(wǎng)上融資在合法合規(guī)方面存在巨大漏洞。非法集資。“日金寶”長期存在,430多億投資人資金無法兌現(xiàn),目前泛亞犯罪事實已基本查明,警方正全面追贓。期待泛亞事件能有好的進展。